您现在的位置: 扬州生活科技学校 >>行政部门 >>财劳科>> 正文内容

财劳科

学生资助政策说明

学生资助政策说明

 

欢迎就读扬州生活科技学校(江苏生活高级技工学校)!为帮助广大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2]36号)以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技工院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4]43号)等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以下资助(奖励)政策。

一、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政策。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可享受免学费政策,即中职学习阶段免收学费;由中职进入高级技工班、技师班学习的学生,根据文件精神,按每生每学年5300元收取学费。教材费、实习材料费、住宿费等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政策标准执行。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学年。其中,非涉农专业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0%确定。

三、高级技工班、技师班学生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

由中职进入高级技工班、技师班学习的学生,可享受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其中,励志奖学金按照学生数3%的比例、平均5000元/人、年的标准,分别确定总金额、具体名额和金额;助学金根据实际情况,从2000元至4000元不等。

四、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1、学校每学期统一组织进行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并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从300元至2000元不等,奖励总金额每学期约10万元。

2、学校与校企共建等企业单位签订爱心助学协议,设有爱心助学基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经资格审查、评选后,可享受爱心助学资金,帮助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3、学生在校期间,经选拔训练后,可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赛,如在相关比赛中获奖,视获奖等次,可以获得1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奖励。

4、学生实习期间,可获得一定的酬劳,视不同的专业和实习单位,每月金额从1000元至3000元不等。

五、相关管理规定。

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进行奖(助)学金的资格认定、评审、申报及资金申请和发放工作。

根据相关管理规范,资助资金不通过现金或实物发放,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银行卡,该卡需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前往银行柜面办理激活手续后,方可正常使用,资助资金由学校统一打入学生该银行卡中,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学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