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元旦将至,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过节,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宝应县委原常委、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翟士高违规受礼问题。2013年至2022年,翟士高在担任宝应县委常委、宝应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宝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多次在春节等节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10.5万元,以及高档白酒、高档香烟、人参虫草等高档礼品。翟士高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翟士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高邮高新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送桥镇原党委书记顾吉林违规受礼、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至2022年,顾吉林在担任高邮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送桥镇党委书记、高邮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等职务期间,多次在春节、中秋等节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白酒、高档香烟,折合人民币共计7.73万元;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活动,饮用茅台酒等高档酒水。顾吉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顾吉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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