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加强我市烹饪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烹饪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江苏生活高级技工学校将举办 2025 年第一期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技能等级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单位简介:
江苏生活高级技工学校烹饪专业创办于 1985 年,为省级示范专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被扬州市商务局授予扬州“三把刀 ”服务创新试点培训基地,“淮扬菜烹饪实训基地 ”,被江苏省人社厅评为“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 ”。学校“江苏省琼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首批省级高级鉴定所,可直接进行烹饪类各种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
烹饪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业教师 52 名,产业教授 10 名。专任教师中、高级 19 名(其中高级讲师 9 名,讲师 10 名),“双师型”教师比例 96%。教师队伍的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和师资配备合理,团队责任心强,团结协作能力强, 同时教学团队中绝大多数成员执教专业课程多年,具有完善的知识结构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培训工种和等级: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五级/初级工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四级/中级工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三级/高级工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二级/技师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一级/高级技师
三、培训内容:
烹饪营养与安全、中式烹调技艺、中式面点技艺、烹饪原料、切配加工、冷菜制作、热菜制作、面点制作等课程。
四、报名对象:
餐饮从业人员
五、培训费用:
初级工 1000 元;中级工 1200 元;高级工 1500 元;技师:2200 元;高级技师:3200 元。
六、报名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 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 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 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 2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七、培训地点:
江苏生活高级技工学校(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 579 号)
八、开班时间
拟定于 3 月中下旬
九、报名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151456040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80827782